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墨爾本失竊記


2010-05-03
自從周六晚上包包在背包旅社被偷之後,這兩天就仍舊持續憤怒及懊惱。除了美金現金、美金旅行支票、剛領出來的澳幣全被掏走,最令人怒的就是連護照都被幹走。在廁所找到被丟棄的包包以及被丟到馬桶裡的兩本筆記本、半空的皮夾,以及一些零星的不值錢的東西,原以為小偷只是要錢,沒想到連護照都不在了。這時才想到這可惡的女人大概是看到護照裡有多國有效visa所以打算在黑市變賣。(真的好賣嗎)想到將來有個受雇於人蛇集團的成員要拿著我的護照進入這兩個國家,用我的身分證件非法居留,逍遙自在做盡壞事,我的內心就是一個怒字。受害的我還在這裡打電話給遠在米國的American Express追討我那失竊且極有可能追不回來的旅行支票,一邊內心想著:X的既然旅支跟現金一樣拿不回來那我她媽的幹嘛買旅支,什麼「安心旅行的廣告根本都是噱頭。

只能怪自己當初太低估那個在我身旁鬼鬼祟祟的白人女子,以為小偷在怎麼樣也不可能如此大膽在我身邊行竊,更糟的是我因為她是女性而並未提高警覺性,如今回想起來,這竟是我人生第二次遭遇到女性竊賊!那天晚上看著監視錄影畫面裡的自己和那個鬼祟的女人,小偷在九個監視畫面中相互穿梭,從埋首於筆電的我身旁偷偷把包包藏在她手上的衣服裡一直到她進廁所銷贓,清清楚楚,越看越覺得不可思議,越覺得自己是在看甚麼外國影集嗎?守衛還在旁邊嚷嚷,「什麼?你都沒有感覺嗎?」這位守衛基本上就是老闆,在旁邊說著責備被害人的話語,根本就是想把「讓竊賊進入旅館,他有失職的責任」這件事推得一乾二淨。我越看越懊惱,想著為什麼當初竟沒有立刻發現。

但最後我也只能無奈的上警局備案,好心的受案員警還在我跟美國銀行客服爭執為何不能立即停掉我的支票時,接過電話幫我據理力爭。總之,那一晚我就在警局裡度過我的漫漫長夜。而隔天正是假日,大家都休假去,什麼事也不能做,不能跟銀行辦公室聯繫、不能去註銷失竊護照只能憤恨又失魂地度過一天。那個可惡的小偷,要是被我逮到一定要宰了她!當時我的憤怒真是到達了要喊出這句老掉牙話語的境界。當然現在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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